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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污染物处理方案

1、目的:确保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参与船舶污染物接收工作的部门和船舶。

3、船舶污染物的接收程序

3.1 船舶污染物类型(分为四类):

(1)残油、油泥、油污水 

(2)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 

(3) 生活污水;

(4)船舶垃圾。

3.2 业务员收到指令后,及时了解排污船的动态,提前做好接污船舶和人员的安排。

3.3 业务员在船舶靠泊前办好污染物接收处理申请等相关手续证明。

3.4业务员在排污船停/靠岸妥后登船协调工作。接污船靠好排污船后,应做好防污、防火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3.5 接污作业完成后,接污船应会同业务员与排污方确定接收污染物的数量。业务员跟排污方按事先商定的价钱核算应收费用,商定付款方式、期限等,并签署、保管各项单据。

4、污染物接收的具体操作程序

(1)接收船舶污染物的船舶预先制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方案和当时外界气象和水文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锚地水域,安全靠泊于被清污船的下风侧的便于安全操作的适当部位;在靠泊码头船舶时,根据被清污船舶的要求,安全靠泊在便于清污操作的适当部位;并根据风、流向,在船艏、艉适当地加系船舶缆绳,在两船并靠时,中间应备足碰垫,防止在作业过程中因风、浪等影响而发生船舶碰撞而造成可能出现的船舶污染事故发生。

(2)在作业人员登轮前,应换穿专业的防护装备,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人员应不允许随身携带火种和易燃物品;同时在作业过程中需使用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3)接收船舶污染物的准备工作就绪。

(4)在船舶污染物接收过程中,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将污染物分门别类进行收集接收;

5、船舶污染物的后续处置

5.1普通生活垃圾的处置

我司在船舶生活垃圾接收工作中不断贯彻完善细化操作规程,在港口码头设立了若干垃圾箱用于船舶生活垃圾临时储存,待垃圾箱满后我司及二次转运方(烟台晙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人员将共同参与,不定期将垃圾(转运方为我司一对一专门配备了专业的垃圾运输车辆)转运至大季家生活垃圾中转站,同时我方人员也到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垃圾顺利抵达大季家生活垃圾中转站,之后由大季家生活垃圾中转站统一将垃圾运送至烟台开发区古县办事处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处置。

5.2危废垃圾的处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lSO14001环境体系的有关规定,我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委托有专业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我司与烟台绿环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垃圾处置协议,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化操作处置,保证危废垃圾去向的公开性、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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