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BZ06-001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

1  目的

规范船舶事故和险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落实,防止事故或险情

再度发生。

2  适用范围

各类事故、险情的处置。

3  责任

3.1 海务科是事故、险情调查分析和实施纠正的主管科室。具体负责海损、人员伤亡、治安暴力事件和甲板污染方面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落实。

3.2 机务供应科具体负责机损、机舱污染方面事故、险情的调查分析和纠正措施的落实。

4  险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

4.1 险情的报告:

当船舶发生险情时,出事船舶除按有关应急反应须知应变外,事后应对险情原因进行初步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告海务科。

4.2 险情的调查分析:

海务科接到报告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险情原因作进一步的调查分析。

根据原因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报总经理批准后,监督船舶落实,并对防范措施落实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3 险情处理结束后,海务科应将险情的经过、原因、教训和防范措施等,尽快书面通报公司其他船舶。各船舶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5  事故的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

5.1 事故的报告:

5.1.1 当船舶发生事故时,船长应立即向公司和就近的海事部门报告。

5.1.2 到港后,应尽快(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将《海事报告书》和《海事声明书》送达海务科。需上报海事部门的,由海务科负责报送。同时,将事故情况上报航运主管部门。

5.2 事故的调查分析:

5.2.1 接到事故报告后,总经理应召集相关科室及相关人员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

5.2.2 调查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对事故的现场和产生的原因、责任、所采取措施及损失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将调查情况报告总经理。

5.2.3 调查结束后,应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填写《事故/险情调查处理报告》。

5.2.4 若发生等级责任事故、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应对负有责任的科室、出事船舶进行临时性的内审。若内审组认为有必要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复查,报总经理同意后进行管理复查。

5.2.5 事故处理结束后,海务科应将事故的原因、经过、损失情况等,尽快书面通报公司其他船舶。各船舶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

6  事故和险情的处理原则

6.1 凡属等级责任事故,调查组应将事故处理意见报告公司,由公司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6.3 等级以下事故或险情,由海务科按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6.4 凡涉及对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作出处理决定。如涉及刑事责任,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7  事故和险情的档案管理

7.1 各种事故、险情处理结束后,其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全部原始记录均由海务科存档。体系办、相关科室和出事船舶应保存《事故/险情调查处理报告》复印件。

7.2 海务科对事故和险情档案应妥善保管,如有借阅的应进行登记,严格借阅手续。

8  相关记录

BZ06-001-01《事故/险情调查处理报告》


上一篇:
下一篇: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535-6846197
邮箱:gangan_yt@sina.cn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2号
  •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20 烟台港安船舶服务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专业从事烟台船舶污染清除,烟台污染物接收,烟台围油栏布放,烟台海上污染物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