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污油水处理方法,我们目前主要的技术有以下几种:
1、经污油水 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的油污可以进入焚烧炉焚烧,或通过通过国际通岸接头至码头接受设施,在港口外可以排至接受船。
2: 按照MEPC.107(49)决议对污油水处理设备技术条件的修改,原来普遍采用的重力法分离污油水技术已不能满足处理含表面活性剂的C类试验液的要求,因此,需对污油水处理设备进行改进,在重力分离的基础上采用超滤、膜分离、化学破乳等方法以处理乳化状态下的污油水。
3、根据船舶产生的污油水量的多少,一般可以在动力舱设置污油水处理装置,以处理舱底含污油水。根据舱室的大小、机械设备数量、舱室分布情况,可以设单个舱室的污油水处理系统,也可以将全船污油水通过输送泵统一收集在污油水贮存舱内,再通过污油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经处理后排放的污油水满足《73/78防治公约》的要求,排放水的含油量不大于15ppm。通过油份浓度计监测排出水的含油量,当含油量超过排放标准时,将不合格的水返回舱底继续处理知道合格。
4、考虑到污油水对水域污染的严重性,及时经过污油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放水达到国际排放标准,在部分水域、港口将来也会受到排放的限制,可以将舱底污油水通过国际通岸接头至码头接受设施,在港口外可以排至接受船。
5、污油水处理及排放:
a. 污油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b. 在限制水域不处理排至接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