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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港安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船舶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要求

1、电气作业总体安全要求4.1.1作业人员

a.1KV以下低压船舶电工要求: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禁忌症,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电工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向上岗作业。

b.10KV以下高压船舶电工要求:除满足低压电工要求外,还应取得高压类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向上岗作业。

C.作业前,按照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具;检查使用工具的完好性;进行专项安全交底,掌握施工要领和安全要求。

d.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施I工艺和操作规程要求,听从指令逐步、逐项进行操作。

船舶电气设备

二、施工前的策划和申报

a.电气作业应进行必要的安全策划,分析作业过程中的风险以及所采取安全措施的安全可靠性,确保作业安全。

b.电气作业应在单船VSCC会议上进行申报,明确施工时间和安全要求。

三、配电板通电安全要求

1、岸电电源线应妥善拉设,并进行有效防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

2、岸电电源与配电板之间应安装空气开关。暂时不用的开关应切断线路或采取封闭防范措施。

3、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

4、配电板装妥送电前,应进行检查和确认,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4.3电气设备初次送电的检查和确认

5、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应完工,并经检测,符合工艺要求。4.3.2需送电设备内部、送电线路周边的杂物和可燃物应清理干净。4.3.3需送电系统、设备、线路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应设置到位。

6、配电板及电气设备送电后的安全要求

7、立即检查线路、设备有无异常,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

8、指定专人进行值班管理,并做好运行记录和监控。4.4.3各类开关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进行操作。

四、高压电气作业的安全要求

1、设备的接线①接线前

a断开高压发电机启动按扭,关闭启动空气阀门,启动按钮及主开关上应悬挂禁止送电警示牌,通道口设置临时遮栏。

b.压器、互感器等设备应进行验电。

c.耐压试验后高压电缆应充分放电和验电。

②接线要求

设备的接线应先接负载、再接变压器、最后接至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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